國測國發〔2010〕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數字城市建設是轉變基礎測繪服務方式、提升基礎測繪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十一五”以來,數字城市建設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已在城市科學決策、精細管理、高效服務和低碳運營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在推動數字城市建設過程中,仍存在認識不到位、發展不平衡、機制不健全、技術支持力度不夠、配套資金落實不足等問題。為全面提升數字城市的建設能力,進一步加快推進數字城市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數字城市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加快數字中國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對測繪工作的要求。數字城市是數字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數字中國建設的牛鼻子工程,對于加快測繪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升測繪工作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的能力和水平意義重大,要進一步加快建設速度,咬住不放,一抓到底。
二、切實擔當起數字城市建設的重任。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處于承上啟下的重要位置,是推進數字城市建設的中堅力量。在試點階段,要在機制建設、經費投入、技術構架和建設模式上加強指導。在推廣階段,要全面擔負起推廣城市的遴選、立項、評審、驗收等工作,抓好資金落實、技術支持、過程管理和監督檢查等關鍵環節,全面加快本地數字城市建設進程。
三、加快數字城市建設試點的立項。未完成試點立項工作的省區,要加大組織動員力度,加緊推薦認識到位、基礎條件具備的城市開展試點,除個別省份外,2011年上半年要全面完成本地試點立項任務;對于省會或計劃單列市需要作為試點城市立項的,可不受試點指標限制。
四、加大數字城市推廣的力度。要認真總結本地試點城市建設的經驗,并將經驗推廣到本地各市,同時也要積極借鑒外地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結合本地數字城市建設工作特點,加強統籌協調,制定規劃,強化措施,明確年度任務,2012年底前要基本推廣到所有地級以上城市,2013年逐步向到具備條件的縣級市推廣,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地級以上城市和具備條件縣級市的數字城市建設。
五、積極落實省級配套經費。數字城市是數字省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當前基礎測繪建設的重要任務。要積極爭取省級財政資金的支持,將數字城市建設配套支持經費納入省級基礎測繪經費,為數字城市建設提供強有力的配套經費保障,確保省級配套經費投入不低于15%。
六、切實做好數字城市建設的技術支持。要明確省級基礎地理信息中心或具有相應技術能力的單位為本地數字城市建設技術支持單位,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形成穩定的技術支持隊伍。要認真指導數字城市建設的承擔單位開展公共平臺建設、二次開發、應用系統接入、長效機制建立等工作;要加強人才培訓力度,培訓所在城市有關技術人員,使之能夠勝任公共平臺應用服務、更新維護等日常性工作。在技術支持過程中,確有困難的,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要及時提供必要的支持。
七、要高度重視地理信息資源的安全保密。數字城市建設要堅持誰建設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等國家有關保密政策法規,切實做到涉密數據絕對不上非涉密網。要建立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分版運行服務模式,建設涉密版、政務版和公眾版地理信息公共平臺,確保國家地理信息資源安全。
八、涉密版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建設。涉密版電子地圖數據通過從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中直接提取,經整理、加工、符號化表達等過程形成,只能運行在涉密網上,依托涉密的政府內網提供地理信息在線服務。對于不具備涉密網絡條件的應用部門,可采用服務器托管和專線接入方式,確保數據安全。
九、政務版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建設。嚴格按照《基礎地理信息公開表示內容的規定(試行)》要求,從不同尺度的地理信息數據庫中提取可公開的要素內容,經過保密處理后與1:25萬公眾版地圖數據和可公開的政務信息疊加,經整理、加工、符號化表達等過程形成政務版電子地圖數據。該數據必須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保密審查后,方可在政務網上運行。
十、公眾版地理信息公共平臺建設。嚴格按照《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若干規定》和《公開地圖內容表示補充規定(試行)》,參照《導航電子地圖安全處理技術基本要求》,編制公眾版電子地圖,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地圖審查并獲得審圖號以后,可在國際互聯網上運行,并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
十一、加強對保密技術處理與保密處理插件配發的管理。凡是國家測繪局批準的試點或推廣城市,根據需要可配備保密處理插件。各地可持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公函,到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領取保密插件、進行保密技術處理。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要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保密處理插件的登記及后期管理工作,確保保密處理插件使用的安全性。
十二、強化對數字城市建設的過程監管。要按照簽訂的合作共建協議以及項目設計的要求,加強對建設內容實施、成果質量檢測、進度計劃執行的管理,及時指導解決建設過程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對進度滯后的,應加大督促管理力度。要按國家測繪局下達的航攝計劃,及時與航空攝影承擔單位協調,保證航攝時間和質量,監督航攝成果及時提交使用。
十三、促進建設成果在城市各部門的廣泛應用。要指導已經完成建設的城市,進一步加強對城市各部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臺應用培訓,做好對各部門應用系統建設的技術支持,同時要將各部門以地理信息為基礎的已建系統盡快統一到公共平臺上來,積極擴大應用領域,引導更多部門使用公共平臺。
十四、建立健全公共平臺應用服務的長效機制。要監督指導城市人民政府出臺地方法規或政府文件,進一步確立公共平臺的權威性、唯一性地位,建立健全公共平臺應用服務、運行管理和數據更新的長效機制,確保組織機構、經費投入、人員編制等落到實處。
十五、做好項目驗收和成果歸檔工作。要按照國家測繪局《關于做好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試點項目驗收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組織好數字城市建設試點的預驗收工作。預驗收通過后,盡快投入試運行,適時向國家測繪局報送驗收申請。通過國家測繪局驗收后2個月內,要督導數字城市建設牽頭單位按有關要求完成建設成果的歸檔工作。
十六、注重數字城市建設工作創新。要將創新的思路和理念貫徹到數字城市建設工作的各個方面,積極探索數字城市建設與應用的新模式、新方法,大膽創新共建共享、應用服務、運營管理等機制,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努力推進社會化運營和產業化應用,不斷提升建設的速度和應用的水平。
十七、適時啟動數字省區建設。數字城市建設過半的,要將數字省區建設作為省級基礎測繪工作的首要任務,按照《數字省區地理空間框架建設技術大綱》的要求,及時啟動數字省區地理空間框架建設,逐步實現國家、省、城市三級之間的互聯互通,為國家地理信息公共平臺提供基礎支撐與保障。
十八、切實加強數字城市建設宣傳工作。要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和報刊等宣傳媒體,全方位、多渠道展示數字城市建設的最新成果和應用實效;要以簽署共建協議書、項目驗收等活動為契機,廣為宣傳、積極引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本地數字城市建設的深入開展。
各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當地數字城市建設工作實際,積極行動,狠抓落實,加快出臺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工作計劃,提升數字城市的建設速度,推動數字城市建設邁上新臺階。
國家測繪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