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國土資源局(測繪地理信息局),省直屬測繪單位:
為加強測繪資質監督檢查和管理,根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關于做好2013年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工作的通知》(測辦〔2012〕99號)文件要求,現將2013年全省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冊范圍
2012年6月30日前批準的各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均應參加2013年測繪資質年度注冊。
二、組織實施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組織負責開展全省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工作及甲級測繪資質單位材料的初審和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材料的審核。
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委托各省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乙級測繪資質單位材料的初審、轉報;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年度注冊工作監督管理、材料審核、轉報工作(因目前在線程序未改動,還需要把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材料轉報到省局)。
三、注冊方式
(一)2013年年度注冊工作采取各測繪資質單位自查、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核查和省局主管部門抽查相結合方法。
(二)2013年年度注冊工作全部實行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的網上申報、受理、核查、注冊。
四、注冊內容
根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測繪資質管理規定》,注冊的主要內容:
(一)本單位基本信息變更情況。填寫相應欄目,并注明變化原因。
(二)技術人員變更情況。新增的技術人員,應上傳相應的職稱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畢業證書、身份證、合同等原件的掃描件;已離職、退休的技術人員,應將“人員狀態”更改為“刪除”狀態。
(三)儀器設備變更情況。新增的儀器設備,應如實填寫儀器基本信息并上傳購買發票和省級測繪儀器檢定單位出具的儀器檢定證書;對已有的儀器設備,凡超過鑒定期限的應重新檢定,并及時更新相應的儀器檢定證書。
(四)承攬測繪項目情況。錄入近2年內完成的測繪項目基本信息,并上傳該項目的合同、驗收文件、備案證明文件和成果匯交文件等附件憑證。
(五)年度注冊其他材料。必填項應如實填寫,且上傳相應附件。
五、核查內容
各省轄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根據《測繪資質管理規定》的內容在各等級測繪資質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以下內容進行重點核查。
(一)測繪資質單位的基本信息是否與原始證書一致;
(二)測繪資質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信息是否屬實,并進行全部查重;
(三)測繪資質單位在近2年內是否承擔了其證載的各項測繪業務范圍;
(四)測繪資質單位承攬的測繪項目是否存在超越測繪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或作業限額的情況;
(五)測繪資質單位承攬的測繪項目是否按規定進行了任務備案和成果匯交。
六、時間安排
(一)甲級測繪資質單位于2013年1月20日前將網上注冊數據填寫完整后,提交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主管部門。
(二)各省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于2013年2月28日前,將當地符合年度注冊要求的測繪資質單位的注冊材料,上報或轉報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主管部門信息網上。
(四)測繪資質年度注冊時間為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五)測繪資質單位登陸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www.cehuizizhi.com),激活年度注冊流程,進行年度注冊。待通過年度注冊后,甲、乙級測繪資質單位由各省轄市國土資源局(測繪地理信息局)統一將測繪資質證書副本送至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主管部門注冊蓋章;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將測繪資質證書副本送至本市國土資源局(測繪地理信息局)注冊蓋章。
七、工作要求
(一)各測繪資質單位要高度重視2013年年度注冊工作,嚴格按測繪資質條件的各項內容進行認真自查,按時提交網上注冊數據,確保數據真實、完整。已取得測繪資質但首次使用網上管理信息系統辦理的單位,應在本次注冊時間內完成在線數據材料的補辦、注冊工作。
(二)各省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年度注冊工作中,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把關,對各單位提交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查,明確初審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注冊單位,應提出具體意見并退回注冊單位進行修改,必要時可進行實地核查。
(三)對未能按時報送年度注冊材料的單位,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將依法予以緩期注冊處理;對年度注冊中發現違法從事測繪活動、注冊材料弄虛作假的單位,一經查實,將依法予以降低測繪資質等級、核減測繪業務范圍、吊銷測繪資質等處理。
(四)為做好2013年測繪地理信息市場信用信息評價工作,各地是測繪新政主管部門要通過年度注冊,及時征集測繪單位的相關信用信息,按要求及時錄入測繪地理信息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平臺。
(五)該項工作將納入2013年度全省測繪工作責任目標考核中。
(六年度注冊結果將在政府網站及主流媒體上進行公布、公告。
(七)請各市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于2013年4月10日前將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工作總結報省測繪地理信息局主管部門。
各市測繪主管部門在測繪資質年度注冊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及時與省測繪局法規與行業管理處聯系。
聯系人:王永生
電話:0371-65941942(傳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