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法規與行業管理司 發布日期:2012-06-01 瀏覽次數: 字號:[ 大 中 小 ]
【案情介紹】
根據舉報調查,中國國家地理雜志社未依法送審地圖,導致該社出版的《中國國家地理》雜志(2010年第1~5期和2011年第3~6期)登載的地圖發生國界和行政區域界線繪制不準確以及漏繪我國釣魚島、赤尾嶼、南海諸島等問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關于地圖管理的有關規定。2011年12月,北京市規劃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編制出版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中國國家地理雜志社作出立即停止《中國國家地理》雜志(2010年第1~5期和2011年第3~6期)的發行、銷售,并處相應數額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件點評】
2011年,根據中央有關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等13個部門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問題地圖”專項治理行動。其中,有2起由于漏繪我國國界線和重要島嶼而引發的問題地圖案,入選了當年度十大測繪地理信息違法典型案件。地圖出現政治問題,不得不使我們對維護國家版圖尊嚴進行認真思考。
為規范和繁榮地圖市場,維護國家版圖尊嚴,提高全民版圖意識,2001年和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相繼轉發了測繪局等部門《關于整頓和規范地圖市場秩序的意見》、《關于加強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和地圖市場監管的意見》。近年來,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與有關部門建立了地圖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組織各地不斷加大地圖市場檢查力度。2011年,全國開展地圖市場執法檢查840余次,查處地圖違法案件370余件,查封、收繳違法違規地圖產品10萬余件,涉及生產、銷售、展示單位300余家。檢查發現,問題地圖在教輔類圖書、報刊雜志、廣告展示、對外加工產品和各類網站中屢見身影,主要表現為:漏繪錯繪我國國界線和重要島嶼,未依法編制、送審和出版地圖,盜用地圖審圖號,侵犯地圖產品知識產權等。地圖市場不容樂觀的形勢,反映出相關地圖管理法規政策不健全、監管力度不夠和手段缺乏、國家版圖意識缺失等問題。
地圖在經濟建設、科研教育、公眾生活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是現代社會不可或缺的工具,是人們生活和出行的好伴侶。地圖是國家版圖的主要表現形式,與國旗、國徽同等莊嚴,具有嚴肅的政治性、嚴格的法定性和嚴密的科學性。地圖上出現錯誤,不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會損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當前,我周邊形勢錯綜復雜,邊界糾紛矛盾突出,問題地圖甚至會帶來政治影響。規范和繁榮地圖市場,理應成為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神圣使命,理應成為服務社稷民生、彰顯測繪地理信息文化的必然要求。
“事不避難,勇于擔當”。加強問題地圖專項治理,為地圖市場開辟一方凈土,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應當常抓不懈的重點任務。要加快推進地圖管理的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立法修訂步伐,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不斷推動地圖市場監管的法制化、規范化。要加強對問題多發領域的地圖市場檢查和專項治理,重點檢查損害我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地圖、“三無”地圖(即無地圖編制單位、無地圖出版單位、無地圖審圖號)和“三不”地圖(即不按規定送審、不按審查意見修改、不按要求備案),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有效減少問題地圖的出現。要廣泛開展國家版圖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媒體活動,充分發揮輿論的宣傳引導作用,普及全民的國家版圖知識。
地圖是人類歷史的一扇窗,見證了時代變遷、國家興衰、科技進步和文化積淀。每一個地圖從業單位、每一名地圖從業人員,都應當把遵守地圖管理法規、維護地圖市場秩序作為職業操守,都應當把提高地圖品質、弘揚地圖文化作為發展理念。維護國家版圖尊嚴,樹立國家版圖意識,理應成為地圖從業者的自尊、自覺和自律。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法規與行業管理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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