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來源:2021-01-15 發布日期:2021-01-16 瀏覽次數: 字號:[ 大 中 小 ]
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然資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接受本報記者采訪,對《辦法》有關內容進行了解讀。
總結十年實踐,促進平臺可持續發展
據了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自2010年上線以來,已建成了1個國家級節點、31個省級節點、300余個市縣級節點。截至目前,平臺總門戶網站地圖訪問日均約5億次,已有注冊用戶12萬多個,支撐各類應用系統7萬多個,發布各類地理信息資源目錄信息570多萬條,在助力政府管理、支撐企業發展、改善人民生活和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可以說,平臺的推出,解決了基礎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難度大、成本高、周期長、更新難等困擾用戶的問題,提高了基礎地理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效率,促進了地理信息數據的開放共享。平臺發布的地圖清晰、準確地表達了我國對南海諸島、藏南地區、釣魚島等區域的領土主張,起到了宣示我國領土主張、捍衛國家主權的作用。”部地理信息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表示,該《辦法》的出臺主要基于三方面考慮。
一是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需要。《測繪法》和《地圖管理條例》均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獲取、處理、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通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實現地理信息數據開放共享。這表明,建設平臺是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測繪成果管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推進公眾版測繪成果的加工和編制工作,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在實際工作中,平臺發布的數據大多是公眾版測繪成果,有效推動了基礎地理信息的社會化應用。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辦法》,細化法律法規規定,規范平臺建設、數據更新、運行維護、應用推廣等活動,確保其長期、穩定、高效運行。
二是厘清定位、統一思想認識的需要。10年來,平臺發展定位、運行模式、技術路線等幾經變化,加之機構改革、人員變動,導致有些地方對平臺認識不統一、定位不準確。與百度地圖、高德地圖等商業網站不同,“天地圖”提供的是公益性、基礎性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辦法》,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發展定位、建設模式和運行機制,突出公共服務定位和一體化建設模式,強調平臺專門集中向社會公開基礎地理信息和自然資源領域專題地理信息的政府網站職責,推動地理信息數據的開放共享。
三是確保平臺穩定運行的需要。目前,平臺運行總體穩定,但有些節點數據更新緩慢,甚至個別省市級節點偶爾會停止服務。同時,平臺重復建設的現象仍然存在,數據更新不同步、不共享,重復發布基礎底圖服務,有些節點甚至存在網絡安全隱患等。因此,有必要通過制定《辦法》,總結近年來的工作實踐,堅持系統觀念,明確各級節點運行維護、聯動更新要求,共享數據、軟件系統和支撐環境,鼓勵各地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整合基礎地理信息,注重提供公共服務
“天地圖”是平臺的品牌標識,平臺簡稱為“天地圖”。目前,天地圖網站已納入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進行保護。“近年來,我們立足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厘清政府與市場、公共產品與市場產品的邊界,大力整合基礎地理信息,著重建設市場無法提供或提供成本較大的數據資源。”該負責人說。
那么,如何理順平臺各級節點間的關系,并避免重復建設呢?
該負責人介紹,近年來,自然資源部推行以“五統一”(統一標準基礎服務、統一應用程序接口、統一網站域名設置、統一網站界面樣式、統一用戶管理)為特征的一體化建設模式,提升了節約集約水平,取得了較好成效。《辦法》吸收了最新工作實踐成果,明確平臺實行一體化建設模式,規定各級節點應當充分共享節點間有關數據和軟件系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規定省級(兵團)節點、市縣級節點的具體建設內容和分工,上下聯動,集約整合,避免重復建設。針對市縣級節點技術水平較低的現狀,《辦法》鼓勵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單位著力做好本行政區域范圍在線服務數據集的加工、整合與更新工作,并依托所在地省級(兵團)節點門戶網站提供在線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辦法》不再區分平臺公眾版、政務版、涉密版,而是明確以部署在互聯網上的門戶網站向社會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推動開放共享,確保各類信息真實客觀、準確安全
“利用財政資金制作或者獲取的地理信息是政府信息的一種,應當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但地理信息有其特殊性,公開時進行空間可視化表達效果會更好。因此,《辦法》明確平臺作為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之一,負責專門集中向社會公開基礎地理信息、自然資源領域可進行空間可視化表達的專題地理信息。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地理信息及其服務,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門戶網站應當設置本級節點入口鏈接。”該負責人說。
據介紹,隨著平臺的深入應用,目前支撐各類服務的壓力越來越大,但作為政府的公益性平臺,《辦法》明確平臺在線服務實行無償使用制度。在實際使用中,有些用戶大規模占用網站流量和帶寬,擠占了公共服務資源,超出了公共服務的范疇。為規范此種行為,《辦法》規定,節點運維單位應當采取必要限制措施,以保障各類用戶公平、合理使用平臺提供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為確保平臺發布的各類信息更加真實、客觀、準確、安全,《辦法》要求加強資源整合,充分利用基礎測繪、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等多種數據資源,每年至少更新一次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在線服務數據集,鼓勵建立地理信息快速發現機制,豐富數據來源,及時在線聯動更新關鍵、重要信息,不斷提升數據時效性和準確性。同時,嚴格履行審查程序。《辦法》要求遵守政府信息公開審查相關規定,按照“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類分級審查,不得公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信息;發布或者更新數據涉及地圖的,應當依法履行地圖審核程序,確保符合國家有關安全保密和地圖內容表示的規定。
如何貫徹實施《辦法》?
該負責人表示,一是解決短期內就能做成的事情,督促各地按照《辦法》要求,規范平臺命名,在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門戶網站設置本級節點入口鏈接,制定節點網站服務條款,明確免責情形等。二是建立健全綜合評估機制,自然資源部正在組織開展2020年度省級節點的綜合評估,下一步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抓緊建立對市縣級節點的綜合評估制度和指標體系,以此督促各級節點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三是督促各地及有關單位制定《辦法》實施細則和具體措施,形成更加完善的平臺管理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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