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廣大干部職工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踐行“在黨愛黨、在黨為黨,心系人民、情系人民,忠誠一輩子、奉獻一輩子”的優秀品質,大力弘揚“熱愛祖國、忠誠事業、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測繪精神,全面推進測繪地理信息事業改革創新發展,為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測繪地理信息保障服務,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了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繼續奮發向上、開拓進取,不斷開創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的新局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決定,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建局60周年之際評選表彰一批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表彰名額
(一)評選范圍
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的評選范圍: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從事測繪地理信息生產、科研、管理、后勤服務等工作的處級及以下基層單位、內設機構及臨時集體。
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的評選范圍: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作滿5年以上的在職干部職工。
已經獲得省部級以上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的人員,如在近5年內做出新的突出貢獻,可推薦評選。
(二)表彰名額和推薦名額
本次評選表彰“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33個,“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30名。
評選表彰實行差額推薦,具體推薦名額分配見《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推薦名額分配表》(附件2)。
二、評選條件
(一)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領導班子整體功能發揮好,認真落實上級黨組織對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要求,嚴格黨內生活,嚴格組織制度,嚴明組織紀律,團結協作,銳意改革,密切聯系群眾,關心群眾生活,近5年來無違法違紀現象;規章制度健全,各項工作管理規范,運轉協調,措施得力,效果明顯;大力弘揚測繪精神,職工隊伍具有強烈的團隊精神、敬業精神和服務意識,單位風氣正,凝聚力、戰斗力和創造力強。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著力加強測繪地理信息生產能力建設,優質高效完成基礎測繪、地理國情監測及重大測繪地理信息工程項目,獲業界廣泛贊譽。
2.積極拓展測繪地理信息應用,為重大戰略決策、工程項目、脫貧攻堅和應急救災等提供了有力的測繪地理信息支撐保障。
3.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測繪地理信息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和人才培養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
4.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后勤服務及其他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績。
(二)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評選條件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頭弘揚測繪精神,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獻身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的精神;嚴于律己,廉潔奉公,誠實守信,作風正派,關心集體,團結同志,在群眾中享有較高的威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長期在條件艱苦、環境惡劣的基層一線崗位工作,甘于奉獻,不計名利,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發揮了顯著的引領示范作用。
2.專業素質過硬,技術水平高,創造性地解決了測繪地理信息生產服務重大難題,大幅提高了生產效率和服務質量。
3.在應對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反恐維穩等的急難險重測繪地理信息保障服務任務中,沖鋒在前,表現突出。
4.勇于開拓創新,取得重要測繪地理信息發明創造、科研成果,或開創新的應用服務模式,有力地支撐了測繪地理信息事業轉型升級。
5.敢于擔當,善于管理,在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和后勤服務及其他方面做出了突出貢獻。
6.在平凡的崗位上,甘于奉獻,辛勤勞動,做出了突出貢獻。
三、評選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評選程序
評選表彰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差額評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嚴格執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省級范圍和全國范圍公示的“兩審三公示”制度。
1.按照評選條件,擬推薦對象由所在單位民主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
2.擬推薦對象應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測繪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門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別推薦1個先進集體候選單位、1名先進工作者或勞動模范候選人,有計劃單列市的省可多推薦1個先進集體候選單位和1名先進工作者或勞動模范候選人;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總計推薦7個先進集體候選單位和6名先進工作者或勞動模范候選人。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測繪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門就推薦程序的規范性、推薦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被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事跡等進行審核,撰寫初審推薦工作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初審材料報送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推薦工作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直屬機關黨委負責。
3.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各省級評選機構的推薦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結果反饋各省級評選機構。各省級評選機構通過本地區主流媒體在省級范圍內對擬推薦對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推薦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和簡要事跡。
4.各省級評選機構在省級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將正式推薦材料報送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5.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領導小組成員等對被推薦對象有關材料進行復審,確定擬表彰對象,并在全國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
6.公示無異議后,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正式表彰對象。
在推薦評選過程中,對推薦對象存在異議的,推薦地區和有關單位應認真進行調查,并盡快提出處理意見。如果不及時反饋意見,將取消該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
(二)評選要求
1.嚴格評選條件,確保評選質量。堅持以政治表現、工作業績、貢獻大小作為衡量標準,優中選優,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有突出的事跡,確保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對擬推薦對象要采取適當方式進行考察了解,無異議后方可上報;被推薦對象為機關事業單位干部的,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門同意,并征求紀檢監察和衛生計生部門意見。被推薦對象為企業或企業負責人的,須按照管理權限征求其所在地紀檢監察、審計、工商、稅務、環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衛生計生部門的意見。征求意見應由省級評選機構統一組織辦理,不得由推薦對象本人辦理。
2.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評選重點要面向基層單位、面向基層一線干部職工。相當于副司(廳、局)級及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先進工作者的20%以內(處級干部包括擔任非領導職務的干部),企業負責人控制在勞動模范的20%以內。在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具有高級職稱并繼續從事教學、科研等方面工作,做出特殊貢獻的專家和學術帶頭人,可按科研人員參加評選。
3.嚴肅推薦評選工作紀律。嚴肅推薦評選紀律,嚴把事跡材料審核關,認真處理群眾舉報,杜絕暗箱操作。對于偽造身份、事跡材料騙取榮譽或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單位或人選,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推薦名額,并取消該地區或有關單位參加下一屆評選推薦活動的資格。對于已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表彰對象,如發生違法違紀等行為,將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并收回獎牌、獎章、證書,停止享受有關待遇。
四、進度安排
各省級評選機構要嚴格履行規定程序,按時、保質、按名額報送推薦材料,確保工作進度,逾期不報視為放棄。
在對推薦對象層層審核的基礎上,各省級評選機構于5月20日前將初審材料報送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材料包括:初審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7)、推薦對象先進事跡材料等。初審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地區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在本單位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先進事跡材料分為綜合表現和主要業績兩部分。綜合表現內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態度、紀律等,字數控制在300字以內。主要業績要寫明該項工作在本地區、本行業的水平,以及本人承擔的職責和發揮的作用等,文字要求準確精煉,字數控制在1500字以內。初審材料請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光盤版。
各省級評選機構于2016年6月10日前將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3)、《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推薦審批表》(附件4)、《先進工作者征求意見表》(附件5)、《企業和企業負責人征求意見表》(附件6)、《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7)、公示報樣、簡要事跡宣傳材料等正式材料報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推薦工作報告內容包括本地區推薦工作組織情況、推薦過程、推薦對象在本地區公示情況、推薦意見等。簡要事跡宣傳材料要求言簡意賅、重點突出,避免面面俱到、空話套話,切實反映被推薦單位和個人的突出事跡和工作亮點,字數控制在500字以內。推薦的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需另附2寸藍底彩色證件照6張(附電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單位、姓名。
所有推薦材料請同時報送紙質版和電子光盤版。紙質版材料用A4紙打印,一式5份。要嚴格按照填表說明填寫相關表格,不得隨意改變格式。表格電子版可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http://www.sbsm.gov.cn)。
五、獎勵辦法
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和證書;對評選出的機關事業單位干部授予“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企業人員等授予“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勞動模范”榮譽稱號,并頒發獎章、證書,享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和勞動模范待遇。
六、組織領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組成全國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推薦、評選、表彰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推薦、評選、表彰的各項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人事司。評選表彰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測繪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門應根據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所在地區的推薦審核工作。各省級評選機構負責人、聯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在報送初審材料時,一并報送全國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聯系方式
(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聯系人:史彥勤馬林
聯系電話:010-63882011 63882012(兼傳真)
電子郵箱:shiyq@sbsm.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西路28號
郵政編碼:100830
(二)國家表彰獎勵辦公室
聯系人:陳先郡王以莊
聯系電話:010-84233474 84233499
傳 真:010-84233475
電子郵箱:biaozhang@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東街3號
郵政編碼:100013
7. 推薦對象匯總表.doc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