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國土資源局(測繪局)、房產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規劃局及有關測繪單位技術人員: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促進測繪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國家測繪局要求,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以下簡稱“河南站”),定于2010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測繪行業工程測量員專業技師考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
(一)《測繪行業技師考評管理辦法》(國測人字[2007]30號)
(二)《測繪行業技師考評實施細則》(測職鑒[2008]49號)
(三)《2010年測繪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公告》(測職鑒[2010]3號)
二、申報條件
(1)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2)取得測繪專業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工程師)任職資格的人員。
(3)參加工作19年并在本職業工作17年以上。
三、組織實施
(一)鑒定、綜合評審
1、理論知識考試。試題從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題庫中抽取。
2、技能操作考核。河南站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要求,結合當地具體情況自行命題。
3、評審。評審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書面評審和論文答辯。
4、綜合評審。上報考試、考核和評審結果,由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評審委員會綜合評審認定。
(二)培訓
1、工程測量專業理論知識集中授課(4天)。
2、測量儀器使用集中授課(1天)、輔導(1天)。
3、論文、技術工作報告和業績總結撰寫格式、撰寫要點講座(1天)、輔導(10天)。
(三)報名、培訓和鑒定時間
1、報名時間:3月20日至5月10日。
2、培訓時間:5月16日至6月2日(5月16日報到)。
3、鑒定時間:6月15日至6月17日。
四、申報程序及辦法
1、填報《測繪行業技師考評申報表》(見附件1)。
2、填報《申報技師評審資格材料清單》(見附件2)。
3、報到時出具本人身份證、畢(結)業證、《職業資格證書》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工程師)任職資格證書等原件;帶兩寸彩色照片四張,單位出具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隨身攜帶優盤。
4、參加鑒定時備齊常用測量計算器、三角板、鉛筆等工具。
5、上述1、2兩項可從河南省測繪局網站下載,并在報名截止日前寄到河南站(填寫清楚聯系方式、單位地址、郵政編碼)。
五、收費標準
執行省發改委、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調整河南省職業技能培訓鑒定(考核)等收費標準的通知》(豫計收費〔2003〕2305號)。每人培訓費600.0元,鑒定費500.0元,綜合評審費400元,合計1500.0元。
六、通訊方式
單 位: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
聯系電話:0371—65942022
聯 系 人:谷 璐 王力力
通訊地址:鄭州市緯五路12號供銷大廈521室鑒定站
郵 編:450003
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說 明
1、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款所稱測繪相關專業是指地質、水利、勘察、物探、道橋、工民建、規劃、海洋勘測,或者能夠提供其在校期間所學專業開設測繪專業為必修課程證明的專業。
2、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款評審,是由評審工作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分書面評審和論文答辯兩個過程,其中論文、技術工作報告、業績總結任選其一,內容應側重于本人如何運用所掌握的專業技術理論、相關職業理論知識解決生產、技術中的重大難題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經驗等,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答辯時,首先應試人員簡要闡述其論文,或技術工作報告,或業績總結的主要觀點,接著評審工作小組針對其主要觀點、涉及的專業技能知識以及其在實踐中的應用情況等提出問題,由應試人員進行答辯。
3、鑒定成績的認定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和評審三項成績均達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對于本年度鑒定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但評審不合格的人員,可在下一年度直接向所在地鑒定站提交申請,參加技師資格評審。
4、隨本通知寄出國家測繪局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關于征訂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的通知》,請根據需要,直接與測繪出版社市場營銷部聯系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