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國土資源局、房產管理局、交通局、水利局、規劃局、有關測繪單位及社會測繪技術人員:
為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進一步促進測繪行業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國家測繪局要求,我站定于2011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測繪行業房產測量員技師考評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據
(一)《測繪行業技師考評管理辦法》(國測人字[2007]30號)
(二)《測繪行業技師考評實施細則》(測職鑒[2008]49號)
(三)《2011年測繪行業特有職業技能鑒定公告》(測職鑒[2009]4號)
二、申報職業和申報條件
(一)申報職業
房產測量員。
(二)申報條件
二級/技師(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三級/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2)取得測繪專業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3)參加工作19年并在本職業工作17年以上。
三、關于測繪相關專業的說明
本公告所稱測繪相關專業是指地質、水利、勘察、物探、道橋、工民建、規劃、海洋勘測、土地資源管理、計算機等專業,或者能夠提供其在校期間所學專業開設測繪專業為必修課程證明的專業。
四、組織實施
(一)鑒定
我鑒定站負責組織本地區技師考評的報名工作,并嚴格按照各職業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進行鑒定。其中,理論知識考試由中心組織統一命題;技能操作考核由我鑒定站根據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結合當地具體情況自行命題;綜合評審由評審工作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分書面評審和論文答辯兩個過程,其中論文、技術工作報告、業績總結任選其一,內容應側重于本人如何運用所掌握的專業技術理論、相關職業理論知識解決生產、技術中的重大難題及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經驗等,字數不得少于2000字。
(二)評審工作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進行審定。
評審工作小組按照國家職業標準進行評審,對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技術工作報告、業績總結等組織進行答辯,評出論文答辯成績,經評審工作小組組長簽字,記入《測繪行業技師考評申報表》。
答辯過程首先由應試人員簡要闡述其論文、技術工作報告、業績總結之一的主要觀點,再由評審工作小組針對其主要觀點、涉及的專業技能知識以及其在實踐中的應用情況等提出問題,應試人員進行答辯。
評審委員會在對申報人員條件、鑒定成績及評審工作小組提交的評審報告進行復審的基礎上對申報人員的職業資格進行認定。
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和綜合評審成績皆達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即鑒定成績的認定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和綜合評審三項成績均合格者,可確定為鑒定合格。對于本年度鑒定理論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但綜合評審不合格的人員,可在下一年度直接向所在地鑒定站提交申請,參加技師資格評審。
(三)報名、培訓和評審時間
報名時間截止到2011年6月20日,培訓時間:2011年7月1日報到,7月2日—7月11日培訓,鑒定和評審時間7月20日—7月22日,綜合評審時間9月中旬。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發改委、財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規范調整河南省職業技能培訓鑒定(考核)等收費標準的通知》(豫計收費〔2003〕2305號)執行。
六、申報程序及辦法
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人員須向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以下簡稱“河南站”)提出申請,填寫《測繪行業技師考評申報表》(見附件1)。須提交個人報名材料:1、詳見申報技師評審資格材料清單(見附件2);2、三張兩寸彩色照片。報名時出具本人身份證、畢(結)業證、《職業資格證書》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原件,提交個人申報材料時請按照后面的地址于報名截止前寄往我站,務必填寫自己的聯系方式、單位地址、郵政編碼,應備齊常用測量計算器、三角板、鉛筆等工具。
七、通訊方式
單 位: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
聯系電話:0371—65934875
聯系人:谷 璐 白 玉
通訊地址:鄭州市緯五路12號供銷大廈530室鑒定站
郵 編:450003
測繪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河南站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