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測辦[2012]10號
各省轄市國土資源局(測繪地理信息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甲級測繪單位,省直屬測繪資質單位:
2012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頒布10周年。為認真落實測繪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規劃,抓住有利時機深入開展測繪地理信息法制宣傳教育,促進測繪地理信息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依法測繪,引導社會各界更加關心、理解、支持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為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根據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測辦〔2012〕55號文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開展2012年測繪法宣傳日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主題
2012年全國測繪法宣傳日活動的主題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頒布10周年”。
二、宣傳內容
深入宣傳以測繪法為核心的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突出宣傳測繪法修訂頒布10周年以來,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在法制保障下取得的發展成就,重點宣傳數字城市建設、天地圖建設、地理國情監測和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等工作,彰顯測繪地理信息工作在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民生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大力宣傳依法行政、依法測繪、嚴格執法的成果和典型事例,著力推進依法治理,促進全系統、全行業形成學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三、時間安排
2012年的測繪法宣傳日定于8月29日,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從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9月30日結束。
四、主要活動
(一)積極參加國家局組織的三項活動。
1、組織動員本轄區各界人士積極參加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2012年全國測繪法宣傳日宣傳口號、公益短信、宣傳畫和《測繪法》修訂頒布10周年宣傳標識有獎征集活動”。
3、組織轄區內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法規與行業管理司舉辦地“立得杯”測繪地理信息法治建設有獎征文活動。
(二)認真組織開展我省的四項活動。
1、開展一次征文活動
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一次“輝煌測繪”征文活動。內容圍繞《測繪法》修訂頒布10周年,“構建數字中國,監測地理國情,發展壯大產業,建設測繪強國”的總體戰略,展示測繪地理信息法制工作取得的發展成就,彰顯法制宣傳教育在弘揚法治理念、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市場秩序、保障事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為服務測繪地理信息事業做大做強營造良好的法治輿論環境。
征集方式,請各市初選后統一將應征作品以WORD格式發送至18dishi@163.com。請注明作者姓名、單位、地址、郵編、聯系電話,以及“輝煌測繪征文”字樣。所有應征作品應在2012年8月20日前報送。提交的作品一律不予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2、印發一幅宣傳地圖
通過地圖院印制一幅20000張法制宣傳地圖,分發至18個省轄市。格式,對開雙面、銅版紙張。版面設計,一面是河南省旅游圖、法制日宣傳主題、口號;另一面是《河南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2011年全國十大案例和圖片。
3、群發一組手機短信
向省電信管理局申請,通過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在測繪法宣傳日當天,利用通訊網絡向全省手機用戶發送測繪法宣傳日公益短信。把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確定的宣傳口號、公益短信以手機群發方式,覆蓋全省區域。
4、舉辦一次成就展覽
“8.29”宣傳日當天,在鄭州市綠城廣場,擺設200塊法制宣傳展板、設法律咨詢服務點,展板統一規格為:高1.2米×寬2.4米KT板;參加單位,甲級測繪單位、省直管的乙級測繪單位及鄭州市部分測繪單位。展板主要內容:宣傳測繪地理信息發展的新成績、新形勢、新局面。緊密結合地理國情監測、數字城市建設與應用、“天地圖”互聯網地理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等,重點宣傳新時期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國情監測在加快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科學管理決策等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河南省測繪成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增強全社會測繪地理信息法制意識和國家安全保密意識。
五、有關要求
(一)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測繪法宣傳日活動,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經費支持。要認真制定本市的測繪法宣傳日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宣傳活動落到實處。要積極爭取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的支持,提升宣傳層面,加大宣傳力度,并加強對縣級工作的監督指導。
(二)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參照省局的活動安排,組織好本地的測繪法宣傳日活動。在測繪法宣傳日前后1周內,各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測繪地理信息企事業單位應當在辦公地點懸掛測繪法宣傳日橫幅,張貼宣傳畫。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利用電子屏幕播放測繪法宣傳日的口號、活動圖片和音視頻等。
(三)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本單位政府網站上及時報道本地測繪法宣傳日活動。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移動通訊、微博等新媒體的優勢,爭取做到電視有影、廣播有聲、報刊有文、網絡有言,提升法制宣傳的效果。各地有關宣傳活動的新聞、圖片和音視頻資料等要及時報送河南省測繪局測繪管理處及河南省測繪局辦公室。
(四)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和測繪地理信息企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創新宣傳形式,開展法律咨詢服務、法制宣傳展覽,組織法學專家座談、發表領導署名文章、舉行法治文藝匯演、舉辦法律知識培訓、制作和發放印有測繪法修訂頒布10周年宣傳標識的紀念品等活動,擴大法制宣傳的聲勢和影響力。
(五)各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測繪法宣傳日當天,在城市主要繁華地段組織設立宣傳點,有條件的測繪地理信息企事業單位要在單位所在地設立宣傳點,邀請有關領導和專家向群眾宣傳測繪地理信息法律法規,發放宣傳品,不斷增強廣大群眾對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與認識。
(六)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請于2012年7月30日前,將本市測繪法宣傳日詳實具體的活動方案報送省局測繪管理處,10月10日前報送測繪法宣傳日活動總結。
聯系電話:0371-65941942(省局測繪管理處)
電子郵箱:18dishi@163.com(省局測繪管理處)whc919@126.com(省局辦公室)
省局傳真:65946594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