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國土資源局(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4〕2號)提出的“建立地理信息及相關產業單位名錄庫”要求,在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的支持下,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下簡稱國家局)已獲取了5萬多條與地理信息產業相關的組織機構代碼數據,并開發了全國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名錄庫系統)。根據國家局“關于建立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的通知(測辦〔2016〕16號)”的要求,我局將開展全省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的核查工作。為做好這些數據的整理工作,請各省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負責做好本地區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核查認定工作,并建立本地區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
一、重要意義
建立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是做好產業宏觀監測的基本前提,是提高產業統計數據質量的重要保證,也是準確、全面、及時、客觀反映地理信息產業發展水平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依托名錄庫系統盡快建立本地區的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并在今后持續做好更新維護工作。
二、建立方式
(一)核查認定。名錄庫系統收錄的數據已按行政區劃(到縣區級)自動進行了歸類,各地可查看、編輯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產業單位名錄數據(附件1)。由于這些數據是通過關鍵詞檢索獲取的,雖然進行了技術處理和人工檢校,但還有很多名錄可能不屬于地理信息產業的范疇或者信息不準確。為此,請各省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門人員,登錄名錄庫系統(附件2),按照產業單位名錄核查認定方法(附件3),對其中屬于地理信息產業的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逐一進行核查認定,整合生成本地區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
(二)補充完善。盡管國家局最大程度收集全國產業單位名錄數據,但肯定也遺漏了不少名錄。為此,各地要同當地統計、工商等部門合作,利用關鍵詞(附件4,可根據情況進行補充和調整)獲取相關名錄數據,并根據產業單位名錄核查認定方法進行篩選和整理,進一步補充和完善本地區的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
三、組織實施
(一)各省轄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產業單位名錄的核查認定工作,并建立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名錄庫系統內的單位名錄數據不得以商業目的向第三方提供。
(二)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測繪成果與地圖管理處負責對各地核查認定后的產業單位名錄進行審核和確認,形成全省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
(三)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負責做好名錄庫系統技術支持工作。
四、時間安排
(一)各省轄市自接到通知后,組織專人對產業單位名錄進行核查認定等工作,并與相關部門進行合作,補充有關數據。
(二)上報確認。各地于5月25日前通過名錄庫系統報送已核查認定后的產業單位名錄數據,并上報核查認定說明材料(主要內容包括:核查工作開展情況、名錄數據增減情況、增加數據來源情況等)和核查認定情況匯總表(附件5)。省局對各地上報的數據進行全面審核和確認,形成全省地理信息產業單位名錄庫。
聯系方式:李玉生 0371-65919348
安雨凡 010-63882110
附件:1、名錄庫系統操作說明
2016年5月10日